国有企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统计,2012年“中国企业500强”总收入为44.9万亿元,相当于2011年GDP总量的95.3%。其中,310家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营业收入占比为81.87%,净利润占比高达83.61%。另据国资委数据,2011年117家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0.24万亿元,相当于同年中国GDP总量的42.9%,净利润近1万亿元。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公司数量占比30%的国有控股企业的市值占比达到了70%。
2006年以来,国有经济开始强化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七大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的绝对控制力。如果将地方国企在燃气、热力和自来水等城乡生活保障领域的经营控制情况考虑在内,国有经济或许在十几个行业领域内拥有突出的控制力。人们担忧“国退民进”的趋势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经济学人》(Economist)杂志指出中国国有企业存在三大缺陷:第一,国家资本主义(State Capitalism)排挤了其他企业,最终让有关系的内部人而不是有能力的外部人得益。第二,只有在有能力的政府领导下国家资本才能正常运转。第三,这种模式冲击了发达国家在过去几十年建立起来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对于想在世界有一席之地的发展中国家,国家资本主义有很强的吸引力,但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为了世界贸易的利益,中国应该减少对国有企业的控制。
中国是否应该降低国有经济比重和减少国有企业数量呢?私有化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么?笔者认为,中国正处于促进经济长期良性发展与深化改革的关键战略转型时期,应慎重考虑和深刻论证经济发展模式及其制度安排等问题。关于国有企业的存在价值,不宜只从经济层面考量市场价值,还应考虑社会层面因素。以下几方面论证提出,现阶段中国需要利用国有企业参与全球资源整合,并致力于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包容性增长。
首先,中国匮乏伟大商业机构,可围绕国企培育世界级企业。
1997年,笔者在《改革》杂志撰文提出了企业制度划分的一个标准和“国有企业是超现代企业制度”的观点。世界上有代表性的企业制度可划分为三种:英美型、日德型和东南亚式的家族企业型。英美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相比下国企管理团队一股不持,国企采用的是一种“超现代企业制度”。在充分竞争市场机制下,若缺乏成熟独立的法律制度体系与充分的信息披露机制,现代企业制度是很难生存的,而“超现代企业制度”的生存力更脆弱,这就是为什么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体系以家族企业主导。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西方国家诞生了一批超越家族不断壮大的伟大商业机构,如通用电气、IBM、沃尔玛、西门子等,而传统家族企业则鲜有成长为世界级。这些大公司为母国培育中产阶层、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尽到了应有的社会责任。近年来,优秀跨国公司正积极转型为全球资源整合型企业(GIEs),将全球化引入新的发展阶段。全球资源整合能力将成为强国参与全球化竞争的一个核心资本与商业能力。
现阶段,中国大型国有企业有着明显的经营规模效应和市场先导地位,拥有相对丰厚的人才储备和良好的领导选拔机制。在技术储备和重大项目研发方面也具备相对突出的资源优势。在法制和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完善的过程中,大型国有企业应被视为中国经济参与全球资源整合的核心力量之一。在全球化的竞合过程中,国有企业与世界一流企业构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格局,或许有助于中国打造伟大的商业机构。
相比之下,中国私营经济克服了普遍存在的歧视性因素,成为中国经济与社会转型的主导性力量之一,诞生了如华为、联想、吉利、沙钢等入选“世界500强”的大型民营企业。但仅以“中国企业500强”衡量,民营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全球竞争力还很弱。如下所述,去家族化仍是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大挑战之一。
其次,“家天下”文化是民营企业成为世界级的内部阻碍因素。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天下”观念深入人心,其始于夏禹,定型于秦始皇,以后历代帝王都实行家天下,视家天下为当然。儒家文化亦有“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孟子·滕文公上》)的说法,其透射出的等级制度和阶层分化思想也使“家天下”观念深入中国社会。当代社会学家认为,中国传统“以家治天下”的思想在向现代法治跨越或转换的过程中存在障碍,“家天下”观念或许不利于增强社会流动性,会导致阶层固化。
从企业管理和发展的角度看,“家天下”思想的制约性表现在:其一,领导力不足导致“富不过三代”。现代商业竞争的本质是人才竞争,现代企业制度下丰富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广纳人才和集思广益。“家天下”思想强调权力不外传,一流人才无法进入企业核心决策层,可能会导致家族企业因领导力匮乏而长期衰落。其二,思维局限导致“家族企业做不大”。如果富裕起来的国内企业家无法超越“家天下”文化,只想着个人荣华富贵、光宗耀祖和子承父业,这种思维缺乏激励,会制约家族追求自我超越而发展为世界一流企业,这也是华人企业鲜有世界级的原因之一。
国有企业具备相对完善的领导干部选拔机制和领导力培育体系。第一,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企的管理者,多数拥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通过逐级升迁与竞聘考核,其综合管理能力可谓优中选优。第二,管理者轮岗或企业间调转机制,促进了优秀管理人才和管理理念的流动,有助于提升国企整体管理水平并降低系统管理风险。例如,在中海油工作了30年的傅成玉调任中石化董事长,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管理层调动等。第三,全球管理资源整合。2003年起,国资委开始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央企高管。2008年,中国又推出“千人计划”,以相对优越条件吸引各类海外高端人才来华工作。长期看,类似的全球人才整合计划或将有助于缩小中国企业与世界一流企业的管理差距。
第三,私有化并不一定能够改进市场经济效率。
从世界范围看,国有企业并不一定意味着低效率。比如新加坡财政部持有100%股份的淡马锡公司,被看做是一个高效的投资公司,淡马锡控股57%股份的新加坡航空也被看做是世界上最好的航空公司之一。再如德国大众汽车集团、法国雷诺汽车公司、巴西航空工业公司、韩国浦项制铁等企业,也都是国有企业的典范。
同样,私营经济占主导的市场中不并不意味着没有垄断,比如微软公司几乎垄断了全球PC桌面操作系统(Windows)和办公软件(Office)市场。但总体看,发达经济体依靠相对完善的法制约束和反垄断条例审查,市场垄断地位往往也体现了充分市场竞争的结果。而在一些法制和市场经济秩序并不完善的新兴市场国家,如墨西哥、阿根廷等拉美国家,私有化浪潮后产生了众多民营寡头垄断性企业,排挤了外部竞争力量,同样降低了市场竞争效率。例如在墨西哥,主要的行业通常都掌控在一两个家族手中,世界首富卡洛斯·斯利姆(Carlos Slim)旗下公司大约控制了墨西哥超过90%的固定电话市场、50%的互联网业务和70%的移动通信市场。
从全球比较看,仅仅以国有或私有占经济总量的比重来衡量市场经济效率并不科学。中国需加速推进法制建设和完善市场机制,以此为国有和非国有经济建立起高效的市场运作体系和考核体系,这也应成为国有企业和市场经济改革的重点方向之一。如此看在现阶段的中国,倡导私有化和市场经济也应谨防私营企业垄断和不利于市场竞争的情况。
第四,国有企业更有利于社会财富分配与构建和谐社会。
当前中国社会政府权力依然较大,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扭曲了收入初次分配机制,使政府和企业(既有国企也有民企)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愈来愈高,而劳动者报酬的占比却每况愈下。实际上,在现阶段法制和税收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凭借巧取豪夺,可能成为了收入初次分配的最大个人受益者。我们也看到,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庞大的国内市场产生了很强的“造富”功能,即使是在全世界,中国经济的“造富”能力也堪称一流。在《福布斯》杂志“2013全球亿万富豪榜”上,中国大陆有122人入选,仅次于美国与俄罗斯,财富总额达到2629.6亿美元。中国上榜富豪基本是民营企业家,这无疑时间好事,是改革开放的成就之一。但在经济发展模式、法律和制度等无法有效协调并解决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不均和财富差距过大的前提下,在新商业文明尚未建立和其他收入再分配机制(如慈善和捐赠等)还不健全的情况下,“造富”功能对于中国打造和谐社会而言或许未必是件好事。
私营企业或许拥有更高的经营绩效,但在“家天下”思想影响下可能导致贫富不均的社会矛盾更突出,可能导致日趋严重的贫富不均问题,更不利于和谐社会构建。1978年中国的基尼系数是0.317(世界银行),2012年升至0.474(国家统计局),大大超出国际警戒水平,成为全球贫富不均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可见,限制国有经济规模,鼓励私人经济发展,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机制,这些想法的初衷是好的,但理想与现实之间或有一定差距。
公有经济强调共同所有和共同分配,是一种“公天下”思想。尽管国企经营绩效受到一定质疑,但至少从机制上可以防止收入和财富不至于进一步流向少数人。在现实中国,国有企业的存在或许有助于缓和收入分配不均的矛盾,最大限度推进共同富裕,这有助于打造更多的中产阶层群体。正所谓“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这种观念也符合现阶段中国社会倡导和谐社会和包容性增长的发展理念。
(本文章摘自《长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