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回应督查“一刀切”:对违法零容忍

来源: 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7-11-30

        环保督察对环境监管带来重大影响的同时,也遭受“一刀切”非议。“所谓‘一刀切’,从来就不是环保部的要求。”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日前表示,对违法企业要“零容忍”严格执法,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据别涛介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正在持续开展,根据环保部调度,督察组在京津冀地区发现的问题企业至少有17万余家,“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
  

        但是,网络上也出现了一些针对环保督查的负面舆论:“环保重压之下,风暴所到之处,包括化工行业企业在内,企业大面积断水断电停产,工人停工失业,家庭生计堪忧!有点哀鸿遍野的味道。”一篇题为“大面积停产、失业、民怨沸腾!国社发文质疑‘环保风暴’一刀切”的博文说,很多中小化工企业主全部身家都压在工厂里,而无数工人正背负着房贷、车贷、养家、养老的巨大压力,政府采取一刀切式整治令不少无污染企业也被强制关停。
  

        “我们从来没有要求环保部门‘一刀切’,相反,据我所知,部领导有两个态度是明确的:一是反对部分地方在平时疏于监管,使违法企业长期存在,污染环境这种现象环保部是坚决反对的,因为它表现为不作为;二是反对部分地方平时不作为,到了环保督察检查巡查时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这是严重的不负责任,也是滥作为。”别涛解释称,环保部反对平时不作为,也反对检查时的滥作为。
  

        “企业发生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很多是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环保设施未验收或没有正常运行,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也可能是没有排污许可证,还有的是环保部门责令改正之后拖延消极,拒不整改。”别涛表示,违法的表现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对这些行为,我们是不应该容忍的。对违法企业,我们的法律法规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别涛表示,一些违法行为无视法纪,只管自己盈利,损害了公共环境,也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我们现在主要是抓大企业,但是对一些散乱污企业,它的环保成本基本等于零。这就导致同样一个产品,违法企业的实际成本很低,与守法企业的市场竞争是不公平的。因此,通过严格执法,使企业去掉侥幸心理,同时还守法企业一个公道,让守法企业不吃亏,让违法企业不占不应占的便宜。这是法律规定的基本理念。”
  

        别涛介绍,从法律上看,环境监管执法应该有3个原则:一是对违法企业应坚持零容忍,严格执法,公平执法;二是对环保守法企业,应该公正对待,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权;三是对违法企业,从依法行政角度,也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分类管理,合理引导,依法合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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