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白粉业成功应诉韩国反倾销案

来源: 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6-09-22

  日前,中国贸促会在京召开韩国钛白粉反倾销调查应对总结大会。这是中韩自贸协定生效以来,韩国对华发起的第一起贸易救济案件,同时也是我国涂料行业首次集体应对反倾销案。
  

  2015年12月30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包膜金红石型二氧化钛(俗称“钛白粉”)发起反倾销调查。2016年3月28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召开韩国对华钛白粉反倾销案听证会。6月15日,韩国调查机关发布了本案的初裁公告,3家企业获得4.02%-5.11%的反倾销税率,并且作出初裁后不征收反倾销税的裁决。日前,在我国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多家企业的抱团努力下,韩国官方正式公布“终止本次反倾销调查”。全胜的结果在我国近年来应对国外反倾销的案件中并不多见,极大鼓舞了企业的士气。
  

  “在我国涂料行业整体扩大出口的背景下,本案的成功意义重大,避免了可能引发的他国效仿等一系列连锁反应。”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会长孙莲英表示,“国际贸易涉及的利益错综复杂,尤其是在摩擦频发的关键节点,我们必须懂得如何维护国内产业利益。”

  反倾销应诉有了“娘家”
  

  中国钛白粉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付一江表示,此次涉案的金红石型钛白粉应用极为广泛,涵盖涂料、油墨、造纸、塑料等众多领域。随着案件一步步取得胜利,今年1至7月,我国钛白粉累计出口41.208万吨,同比增长29.03%,出口前三名国家为印度、美国和韩国。
  

  据悉,韩国下游用户一直以来与中国钛白粉企业有着良好的互信互利关系,我国每年出口到韩国的钛白粉数量大约为4万吨左右,而韩国COCMO化学年生产不足万吨,无法满足韩国市场的需求。
  

  “韩国调查机关以‘阻碍产业建立’为由启动反倾销调查极为罕见。从事实上看,韩国个别企业特别类型产品的偶尔停产是市场变化和经营不善所致,与中国企业的正常出口无关。从法律上看,‘阻碍产业建立’比‘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所要求的证据门槛更高,申请方提供的证据不能满足相关要求。”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企业权益保护中心负责人刘超表示,本案的立案理由引起全球关注。如果韩方以此为由成功采取反倾销措施,将起到负面示范效应,有可能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引发连锁反应。
  

  孙莲英说,案件发生后,业内对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国际商会的专业水平、国际案件应对能力高度认可。这次胜利来之不易,更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示范。

  行业抱团有了范例
  

  值得一提的是,钛白粉企业在此次反倾销调查中抱团应诉,空前团结。刘超说,在贸促会与商务部等部门积极沟通、严密组织的同时,企业的配合让大家迅速形成合力。
  

  为应对可能的“低价”指控,8月初,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拉开涨价大幕。此后2天内,共有7家钛白粉企业宣布涨价,涨价幅度普遍在500元/吨。在“九连涨”之后,龙蟒公司累计涨幅已达4200元/吨,比去年低点涨逾30%。9月5日,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提价函称,即日起,安纳达所有金红石型和锐钛型钛白粉国内销售基价均上调400元/吨,外贸销售基价上调50美元/吨。
  

  “商务部和中国驻韩使馆经商参处提供政府支持和指导,企业积极配合;中国钛白粉协会发挥行业组织优势,献计献策,提供行业信息;中国贸促会牵头协调,法律部、驻韩代表处和企业权益保护中心各司其职,在夯实传统法律抗辩基础上,强化游说工作力度。”刘超说,“这是我们探索出的应对经贸摩擦案件的有效模式。”
  

  付一江表示,此案的胜诉确立了我国出口的正当性,有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钛白粉市场上的地位。在未来我国钛白粉出口增速有望提升的利好情况下,提高质量、赢得国际市场的认可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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