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应用市场有待深掘

来源: 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4-04-18
    2013年我国二氧化碳回收利用成绩显著,二氧化碳回收装置能力已达980万吨。然而,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二氧化碳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赵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我国二氧化碳回收和综合利用尚处于企业自发行为阶段,虽然严峻的减排形势和国家相关刺激政策拉动了回收项目的投资,但二氧化碳销量与装置回收能力比不断下滑,应用领域有待深度开发。
 据介绍,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二氧化碳排放大国。2013年我国二氧化碳总排放量在100亿吨左右。其中,煤、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燃烧和水泥生产是最主要的工业排放源。二氧化碳同时也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提纯净化后可广泛应用于机械加工、化学合成、石油开采、烟丝膨化、农业施肥、消防灭火、食品及医药卫生等多种领域。面对巨大的减排压力,二氧化碳规模化回收利用和下游应用研究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展开。
    在我国,鼓励二氧化碳回收利用的政策已经出台了不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要求政府为支持循环经济的研究开发、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设立专项资金,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在国务院颁发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火电、煤化工、水泥和钢铁行业开展碳捕集试验项目,建设二氧化碳捕集、驱油、封存一体化示范工程,并对相关人才建设、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做出安排。
但赵敏说:“目前我国的二氧化碳回收和综合利用尚处于市场需求推动下的企业自发行为阶段。”
    1985年之前,我国二氧化碳回收对象仅限于酒精发酵尾气,用途仅为碳酸饮料。之后10年,合成氨、石灰窑排放气加入其中,1995年全国二氧化碳装置能力约200万吨。此后,二氧化碳回收装置的建设增长显著。2008年以来,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扩产和新投产的二氧化碳回收装置数量及能力进一步放大。
    赵敏指出,二氧化碳的生产受气源及应用的双重制约。目前除西藏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有二氧化碳回收装置,且分布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呈正比。全国近60%的二氧化碳回收集中在长三角及鲁冀京津地区,其中山东省装置能力接近150万吨。截至2013年,回收能力在1万吨以上的全国二氧化碳生产企业280家(包括临时停产企业),其中10万吨回收能力企业29家。近年来统计数据表明:二氧化碳回收总的企业数量相对稳定,但企业的单产能力增幅较大。据中国气协二氧化碳专业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二氧化碳回收装置的能力已达980万吨。
 随着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领域的拓宽,二氧化碳的市场需求正逐年增加。2010年二氧化碳销量与回收能力比为0.7,2012年为0.55,2013年为0.5,呈逐年下滑态势,产能过剩问题愈发严重。对此,赵敏建议各地及企业加大应用市场开发力度,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使其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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