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东大再获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殊荣

来源: 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8-09-14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公示20162017年度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鲁工商市字〔2018227号),蓝星东大凭借长期积累沉淀的强劲实力和始终如一的卓越服务,继续得到行业与社会的高度认可,再获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殊荣。

        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向社会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旨在引导督促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推进山东企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两年向社会公示一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已走过33年历程,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企业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后,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和竞争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长期以来,蓝星东大始终恪守诚信理念,坚持以诚取信、以信立誉原则,着力于加强信用机构和制度建设,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依法经营,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与客户一起共担、共创、共赢,深受社会和行业的好评与信赖。

    今后,蓝星东大在“守合同、重信用”方面将进一步提质升级,拓宽市场空间,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提升合同信用的管理层次和水平,守法经营,为企业做大做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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