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 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5-07-28

    7月23日,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长沙院)作为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先进单位,在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获得国资委文明委的表彰。长沙院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系统在本届评选中唯一获此殊荣的直属企业。

    “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是彰显企业文明建设成绩的闪亮名片。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经过综合考察、择优遴选和社会公示等程序,来自全国的2242个单位最终获得命名,国资委系统共有74家单位获此荣誉。

    近年来,长沙院在集团和蓝星公司指导下,坚持生产经营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在完成经济效益硬指标的同时,不断增强企业的软实力。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特色,丰富载体,通过经常性开展历史传统教育、各类节日主题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员工弘扬优良传统、释放智慧激情、展示个性风采、增进沟通交流,营造和谐健康的内部人文环境。积极引导员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诚信建设、职业道德和文明有礼教育,设立了员工道德讲堂,创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队,通过开展读书分享、学雷锋助人为乐、帮贫扶困、义务献血、爱心助学等活动,提高员工的精神素养,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和担当意识。近年来,长沙院在实现经济效益逐年增长的同时,各项管理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创新型优秀企业”、“湖南省直机关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长沙院将继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树立优良企业信誉和品牌,打造责任央企、文明央企形象,努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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