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总公司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荐、审查,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这将对提升总公司的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增强自主研发实力,巩固在化工新材料和其他核心业务领域里的领先地位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