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化股份医疗互助让职工受益

来源: 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2-07-17

         沈化股份从关爱职工角度出发,自2011年6月起,组织在职职工开展了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使很多职工受益,企业也因此荣获“2011年度沈阳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随着我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在职职工患病治疗得到有效保证,为体现对职工的关爱,沈阳市总工会号召各企业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沈化股份积极响应市总工会号召,在企业工会组织里建立起一套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配套的职工互助合作保障体系,筹措一部分资金保证在职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或遭受意外伤害时,正常医保报销后,自身承担的费用仍可按比例申领疾病住院互助金、大额医疗互助金、特病门诊互助金、意外伤害互助金。
        对荣获过市“五一”劳动奖章或市劳动模范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职工,工会统一出资为其参保。2011年,沈化股份90%以上职工参加了互保活动,有100名在职职工得到二次医疗费用报销。今年的医疗互助缴费6月18日开始进行,参加这项活动的在职职工将继续享受这种互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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